竞技宝官网:裁判员判罚争议,女足比赛引发争议
□秦平
中国队无缘4×100米女子接力决赛,原因是美国队在申诉成功后,获得单独重赛的机会,结果跑出41秒76的成绩,从而挤掉中国队。
单独重赛?如此奇葩的比赛方式出现在奥运这种国际体育盛会上,也是让人看懵了。像接力赛、跨栏、短跑、长跑等这种径赛项目本来就是要在多人的环境下竞争比赛的,如果单独赛也能算比赛成绩,那所有的径赛项目也都可以像田赛项目一样进行单独赛,然后通过计时成绩来比胜负。如此形式的单独赛绝对算得上是径赛“革命性的创新之举”了。
让美国队在“真空”的环境下单独赛,对别的参赛队公平吗?这很难让人服气。只要是多人比赛,相互之间的干扰就是不可避免的,那么干扰到什么程度就可以导致重赛,比赛规则中只是说“严重”影响比赛。而什么叫“严重”,什么叫“不严重”则是裁判的自由裁量权,裁判个人说了算,这裁判的权力可真不校本来有权力就应该有监督,可裁判如此大的权力,相关的监督机制和纠错机制却少得可怜、弱得可怜。
关注奥运赛事的人都知道,不夸张地说,各种各样的“不公平”是奥运比赛的传统,每次奥运会上不闹出几次令人遗憾的错判、误判来,都不能算是一次“成功”的奥运。这种错判、误判对裁判来讲影响并不大,最多赔进去的是个人声誉,而对运动员来讲可能就是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,以及登顶人生的希望与机会瞬间幻灭。
所以,每当看到这种事的时候,人们总忍不住要问,为什么不能再认真一点?为什么不能再公平一点?毕竟一场四年一届的全球体育盛事不是儿戏,毕竟奥运承载着“更快、更高、更强”的全人类共同体育精神和体育理想,某些奇葩的裁判结果不仅会削弱奥运的严肃性,也会降低奥运在人们心目中的分量。
其实,体育精神与法治精神是共通性的,那就是公平至上,规则第一。规则是保证参与者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平角逐的前提,只有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透明的规则才能赢得真正的权威与信仰。
从这次奥运女子接力半决赛来看,比赛规则给了裁判很大的自由裁量权,也就是说,裁判有权在“严重”和“不严重”之间进行判断和选择,严重干扰比赛的,裁判有权判定重赛。且不说这样的规则是否足够公平,仅就规则本身来看,虽然给了裁判判定重赛的权力,但却没给裁判判定“单独重赛”的权力,所谓“单独重赛”其实只是个别裁判脑洞大开的结果,而这样奇怪的裁判结果,仲裁也没能给出一个更合理的说法,就很难让人信服这是一场公平的比赛。裁判的权力越大,仲裁就越应该有力量,这才能守住公平的底线。
没有公平就没有竞技体育,奥运比赛尤其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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